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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机关事业单位不会“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 发布时间:2015-01-19 16:19: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谭翀  责任编辑:郭伟莹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今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胡晓义在会上明确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

  胡晓义解释说, 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胡晓义接着说,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现在企业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关系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而机关更高大概是2:1。

  胡晓义说,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只要落实国务院《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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