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出具(甬银处罚字〔2017〕4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嘉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因多项交易违规行为被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嘉联支付宁波分公司阻碍反洗钱检查、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予以罚 款,共计人民币138万元。
早在2017年1月5日,嘉联支付湖南分公司因“商户实名制度落实不到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不合规,商户培训巡检不到位”,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处4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嘉联支付拥有央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支付牌照,2017年6月成功获得续展。11月21日,嘉联支付刚刚被上市公司新国都以7.1亿元全资收购,尚未通过央行的批复。对于年初的处罚,12月1日,新国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进行了详尽的解释。
(责任编辑: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