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进入2020年没几天,
证监会就公布了一张处罚单;
更没有想到,
这张罚单竟然高达17.6亿元;
更加没有想到,
被处罚者操纵的股票是在新三板。
连新三板违法行为都会那么高的处罚,可见对于违法行为绝不手软的决心。2019年12月通过的新证券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那些还想铤而走险的人,一定要慎思。
使用32个证券账户
2020年1月7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一起恶性操纵行为,当事人林军等人罚没款超过17亿元。
这起案件的主角叫林军,男,1967年8月出生,是广西明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明利股份是一家仓储企业,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为仓库租赁、装卸服务等。公司由广西明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利集团”)和自然人何忠华发起,明利集团时任法定代表人林军直接或间接控制明利股份81%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
广西明利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穿刺图
明利股份于2015年1月挂牌新三板,虽然业绩表现平平,但公司挂牌后便展开了目不暇接的资本运作。
2015年4月24日,刚刚登陆资本市场的明利股份就完成了第一轮定增,以每股4元募集3亿元。
紧接着,2015年6月明利股份完成了第二轮定增,以每股5元募集了12亿元。
有了钱,林军开始操纵股价,他以及明利股份的高管,何忠华、陈志强控制使用32个证券账户,专门组织操盘团队,通过自买自卖等异常交易手法,制造该公司股份交投活跃假象,借机减持股份,大额套现。
账户组获利近3亿
林军组织、指使何忠华、陈志强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多种手段操纵“明利股份”。“明利股份”第一笔交易出现在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12月23日停牌,共有255个交易日。
在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12月23日,账户组每个交易日均交易“明利股份”,交易股票数量为114291.40万股,成交金额56.67亿元,同期“明利股份”总成交量为146621.50万股,成交金额70.39亿元,账户组交易“明利股份”成交量在市场总成交量中占比为77.9%、账户组成交金额在市场总成交金额中占比为80.5%。
这段时间,林军、何忠华、陈志强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了“明利股份”股票交易量,造成“明利股份”交易活跃的假象,成交量、成交额在新三板中均排名全国第四,吸引大量投资者、做市商踊跃跟进购买“明利股份”股票,维持了股票价格,以实现减持股票获利的目的。
账户组净减持股数7329.05万股,剔除账户组买入股票金额及净减持股票成本,账户组共获利29342.48万元。
实控人林军被罚超14亿元
证监会认为,林军以减持股票获利为目的,组织、指使何忠华、陈志强控制账户组,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操纵“明利股份”,影响了股票股价和交易量,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林军作为明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组织者、决策者和主要实施者。而且,本案违法性质恶劣,当事人存在转移资金出境、操纵金额巨大、对新三板市场价格和成交量扰乱波动大等恶劣情形。
由此,证监会决定,没收林军、何忠华、陈志强违法所得29342.48万元,并处以146712.4万元罚款,其中对林军处以146412.4万元罚款,对何忠华、陈志强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明利股份曾经的做市明星股,估值曾经高达18亿,由于公司2016年年报被会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施风险警示。如今股价已经大幅下跌,目前市值不到6000万,股价仅剩0.08元/股。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