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近日更新招股书,继续其冲击A股IPO的步伐。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中仑新材因其对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塑实业)的收购受到市场关注,相关交易因其未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而受到了监管部门处罚。此外,招股书亦披露了上半年经营数据等信息。
预计2022年实现营收22亿元-25亿元
招股书显示,中仑新材主要产品为功能性BOPA薄膜(双向拉伸尼龙薄膜)、生物降解BOPLA薄膜(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及聚酰胺6(PA6),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医药及软包锂电池等领域。
业绩方面,报告期内(2019年-2021年以及2022年1-6月份),中仑新材实现营收12.64亿元、16.02亿元、19.94亿元和11.7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5645.64万元、2.09亿元、2.98亿元和1.69亿元。
此外,招股书预计2022年度中仑新材实现营收22亿元至2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35%至25.40%;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2.75亿元至3.15亿元,较上年同比变化-7.80%至5.61%。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期内,中仑新材收购了长塑实业100%股权,对其近年来业绩表现产生了重要影响。
根据招股书,长塑实业为BOPA薄膜行业内的知名公司,而中仑有限(中仑新材前身)分别于2019年11月、2020年1月签署相关协议,受让长塑实业90%、10%股权,收购金额合计达到8.3亿元人民币。
根据披露,收购前,中仑有限主要从事薄膜级PA6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BOPA薄膜的生产制造,而长塑实业与其属于产业链上下游。2019年,长塑实业为其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达到7.1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56.70%,远高于其他客户比例。
此外,长塑实业被收购时前一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中仑有限相应项目的比重分别达到448.07%、76.75%、1349.04%。
而招股书亦披露,中仑有限在收购长塑实业90%股权时未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2022年3月21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代表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提交了本次交易事项未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的汇报材料,此后反垄断局决定对本次交易进行立案调查。
2022年6月23日,经过调查和评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收购长塑实业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本次经营者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故对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功能性BOPA薄膜收入占比较高
在收购完成后,功能性BOPA薄膜的销售收入就成为了中仑新材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功能性BOPA薄膜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7%、90.88%、91.02%和85.02%,而聚酰胺6(PA6)的收入占比则为90.09%、8.89%、8.78%和14.59%。
此外,中仑新材于2021年成功研制出生物降解BOPLA薄膜并于当年下半年实现对外销售245.98万元,2022年1-6月销售收入为4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39%。
招股书显示,此次冲击IPO,中仑新材拟募资22.73亿元,拟用于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未来中仑新材上市之路如何?记者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