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90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路机”)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57家企业。
南方路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田金火、吴文杰。这是兴业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6单IPO项目。此前,5月31日,兴业证券保荐的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8日,兴业证券保荐的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3日,兴业证券保荐的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5日,兴业证券保荐的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南方路机主要从事工程搅拌设备、原生骨料加工处理设备、骨料资源化再生处理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领域覆盖混凝土机械、筑养路机械、矿山机械等,属于工程机械行业较为重要的细分领域。
南方路机的控股股东为方庆熙,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方庆熙直接持有公司4630.00万股股份,通过泉州智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州智信”)间接持有公司150.0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8.79%。
南方路机的实际控制人为方庆熙、陈桂华夫妇及其子方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方氏家族直接持有公司6603.00万股股份,通过泉州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方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智信及泉州方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个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242.0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4.19%。
南方路机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710.1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该公司拟募集资金55125.72万元,分别用于仙桃生产基地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物联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产品销售方面的诉讼及仲裁。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深圳宏恒星主动提出和解的原因;和解方案内容与诉讼请求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发行人赔偿的情形;(2)在已达成和解协议情况下,LBCemix,s.r.o.重新提起仲裁且索赔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3)LBCemix,s.r.o.仲裁案最新进展情况,未计提预计负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仲裁案是否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是否具有可行性,相关风险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是否已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采取经销为主、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大部分经销商的实际控制人或创始人为发行人前员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前员工离职设立经销商的商业合理性及资金来源,发行人与上述经销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是否存在控制经销商的情形,交易定价是否公允;(2)经销毛利率与协同促进直销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服务费率高于经销折扣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进行商业贿赂等不当销售行为;(3)发行人为经销商提供借款及为经销商销售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4)发行人与经销商的关系实质上是否为代理关系。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2022年一季度收入下降的原因。(2)结合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说明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降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