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8月12日召开2022年第52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恩汽电”)的首发上市申请。
公司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300.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付爱春、朱锦峰。
公司拟募资40,166.00万元,分别用于汽车智能驾驶感知产品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豪恩汽电是一家专注于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载摄像系统、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和超声波雷达系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恩集团”)持有公司3,284.5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47.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清锋和陈金法。陈清锋直接持有公司5.51%的股份,并通过公司股东豪恩集团、华恩泰、佳富泰、佳恩泰和佳平泰间接控制公司61.8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67.31%的表决权;陈金法直接持有公司9.86%的股份。陈金法先生为陈清锋的父亲,故认定陈清锋和陈金法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819.17万元、71,868.13万元和98,064.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95.52万元、6,755.37万元和9,670.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93.34万元、6,174.01万元和8,832.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01.80万元、13,249.02万元和7,057.13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874.59万元、49,103.91万元和73,249.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3,672.61万元、71,628.49万元和97,811.05万元,公司收现比分别为0.64、0.69和0.75。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02.49万元,同比增长11.78%;公司实现净利润4,850.57万元,同比下降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206.32万元,同比下降0.81%。
2022年1-9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73,500.00至81,5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5%至22.03%;净利润为6,600.00至7,1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5%至17.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900.00至6,4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5%至20.03%。
报告期内,豪恩汽电进行了2次现金分红,2次分红金额均为1035.00万元,合计2070.00万元。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41%、22.57%和22.17%,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43%、22.61%和22.25%,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同期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0.55%、21.95%和21.70%。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车载摄像系统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2.44%、89.03%和94.06%,产销率分别为99.45%、99.11%和100.17%;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67%、108.95%和97.86%,产销率分别为101.68%、98.67%和98.73%;超声波雷达系统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9.26%、92.27%和97.71%,产销率分别为98.99%、95.23%和100.30%。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43,830.01万元、48,940.36万元和67,451.81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6.51%、88.29%和88.69%,占比较高且逐年增长。
招股书显示,豪恩汽电的主要原材料为芯片、电容电阻、镜头、线材、五金、探芯、PCB板等。受2020年下半年开始的全球芯片供应链紧张的影响,叠加公司采购芯片种类变化,豪恩汽电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芯片采购均价大幅增长,涨幅分别为18.24%、12.57%。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6,613.30万元、42,605.82万元和54,271.5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38%、59.30%、55.32%。
豪恩汽电的前五大客户中,新增的公司有六位,其中长城汽车、PO集团、伟速达(中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为2021年新增的前五大客户;Nippon集团和东风日产集团为2020年度新增的前五大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东风日产集团一跃成为豪恩汽电2020年新增的第一大客户,收入金额达16,682.74万元。而2019年的第一大客户吉利集团,在2020年成为第二大客户,2021年已不在前五大客户之列。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3,833.87万元、69,807.48万元和74,743.04万元,流动资产分别为41,180.41万元、57,264.34万元和57,747.96万元。
其中,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6,592.30万元、15,253.93万元和11,361.6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01%、26.64%和19.67%。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保证金。
上述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3,727.71万元、53,980.95万元和50,281.35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42,051.38万元、51,743.68万元和46,335.60万元。
其中,公司的短期借款分别为6,240.00万元、6,840.00万元和2,490.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84%、13.22%和5.37%,公司短期借款由保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抵押借款构成。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23%、77.33%和67.27%,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7.16%、37.93%和42.37%;豪恩汽电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8、1.11和1.25,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12、2.24和1.95;豪恩汽电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73、0.85和0.8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68、1.76和1.41。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
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流动比率一直低于1.3,速动比率一直低于0.9,公司偿债能力较弱。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应收票据分别为1,688.79万元、5,322.29万元和3,902.20万元。
上述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0,373.95万元、23,224.57万元和25,954.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92%、32.32%和26.47%,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3,252.31万元、3,353.32万元和3,487.70万元,合计10,093.33万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2,348.96万元、2,298.83万元和2,296.53万元,主要系客户北汽银翔、比速汽车等陷入财务困境。
上述各期末,豪恩汽电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416.23万元、2,513.95万元和2,709.54万元,占应收账款的11.86%、10.82%和10.44%。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4,263.15万元、2,918.97万元和2,087.90万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348.89万元、13,382.65万元和16,992.95万元,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和在产品。
招股书显示,豪恩汽电存在缴纳海关罚款事项和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事项,另外豪恩汽电作为被告的1起诉讼尚未了结,其中一审判决要求公司向原告支付价款117.19万元,但豪恩汽电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生产企业冲刺创业板拟募资4.02亿元
豪恩汽电是一家专注于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载摄像系统、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和超声波雷达系统,主要产品具有定点性特征,系根据整车厂商特定车型定向研发和生产而来,能够为整车厂提供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一站式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豪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恩集团”)持有公司3,284.5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47.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清锋和陈金法。陈清锋直接持有公司5.51%的股份,并通过公司股东豪恩集团、华恩泰、佳富泰、佳恩泰和佳平泰间接控制公司61.8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67.31%的表决权;陈金法直接持有公司9.86%的股份。陈金法先生为陈清锋的父亲,故认定陈清锋和陈金法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300.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付爱春、朱锦峰。
公司拟募资40,166.00万元,分别用于汽车智能驾驶感知产品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去年净利润9670万元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819.17万元、71,868.13万元和98,064.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95.52万元、6,755.37万元和9,670.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93.34万元、6,174.01万元和8,832.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01.80万元、13,249.02万元和7,057.13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874.59万元、49,103.91万元和73,249.3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3,672.61万元、71,628.49万元和97,811.05万元,公司收现比分别为0.64、0.69和0.75。
202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02.49万元,同比增长11.78%;公司实现净利润4,850.57万元,同比下降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206.32万元,同比下降0.81%。
2022年1-9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73,500.00至81,5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5%至22.03%;净利润为6,600.00至7,1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5%至17.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5,900.00至6,4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5%至20.03%。
分红2070万元
报告期内,豪恩汽电进行了2次现金分红,2次分红金额均为1035.00万元,合计2070.00万元。
2020年3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上述事项于2020年4月1日,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毛利率略高于行业均值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41%、22.57%和22.17%,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43%、22.61%和22.25%,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上述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0.55%、21.95%和21.70%。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车载摄像系统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2.44%、89.03%和94.06%,产销率分别为99.45%、99.11%和100.17%;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67%、108.95%和97.86%,产销率分别为101.68%、98.67%和98.73%;超声波雷达系统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9.26%、92.27%和97.71%,产销率分别为98.99%、95.23%和100.30%。
原材料占成本超八成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43,830.01万元、48,940.36万元和67,451.81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6.51%、88.29%和88.69%,占比较高且逐年增长。
招股书显示,豪恩汽电的主要原材料为芯片、电容电阻、镜头、线材、五金、探芯、PCB板等。受2020年下半年开始的全球芯片供应链紧张的影响,叠加公司采购芯片种类变化,豪恩汽电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芯片采购均价大幅增长,涨幅分别为18.24%、12.57%。
客户集中度较高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6,613.30万元、42,605.82万元和54,271.5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7.38%、59.30%、55.32%。
豪恩汽电的前五大客户中,新增的公司有六位,其中长城汽车、PO集团、伟速达(中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为2021年新增的前五大客户;Nippon集团和东风日产集团为2020年度新增的前五大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东风日产集团一跃成为豪恩汽电2020年新增的第一大客户,收入金额达16,682.74万元。而2019年的第一大客户吉利集团,在2020年成为第二大客户,2021年已不在前五大客户之列。
2021年末总资产7.47亿元、总负债5.02亿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3,833.87万元、69,807.48万元和74,743.04万元,流动资产分别为41,180.41万元、57,264.34万元和57,747.96万元。
其中,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6,592.30万元、15,253.93万元和11,361.6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01%、26.64%和19.67%。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保证金。
上述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3,727.71万元、53,980.95万元和50,281.35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42,051.38万元、51,743.68万元和46,335.60万元。
其中,公司的短期借款分别为6,240.00万元、6,840.00万元和2,490.0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84%、13.22%和5.37%,公司短期借款由保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抵押借款构成。
偿债指标弱于同行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23%、77.33%和67.27%,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7.16%、37.93%和42.37%;豪恩汽电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8、1.11和1.25,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12、2.24和1.95;豪恩汽电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73、0.85和0.8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68、1.76和1.41。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
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
2019年至2021年,豪恩汽电的流动比率一直低于1.3,速动比率一直低于0.9,公司偿债能力较弱。
去年末应收账款2.6亿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应收票据分别为1,688.79万元、5,322.29万元和3,902.20万元。
上述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0,373.95万元、23,224.57万元和25,954.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92%、32.32%和26.47%,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3,252.31万元、3,353.32万元和3,487.70万元,合计10,093.33万元。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2,348.96万元、2,298.83万元和2,296.53万元,主要系客户北汽银翔、比速汽车等陷入财务困境。
上述各期末,豪恩汽电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416.23万元、2,513.95万元和2,709.54万元,占应收账款的11.86%、10.82%和10.44%。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4,263.15万元、2,918.97万元和2,087.90万元。
存货增长较快
2019年至2021年各期末,豪恩汽电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348.89万元、13,382.65万元和16,992.95万元,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发出商品和在产品。
存2起违法违规事项和1宗未决诉讼
招股书显示,豪恩汽电存在缴纳海关罚款事项和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事项。
(一)缴纳海关罚款事项
公司在2016年7月30日至2019年7月29日期间的海关申报中因漏报运杂费导致漏缴税款13.72万元,并因此于2019年12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观澜海关出具澜关缉字[2019]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对当事人漏报运杂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科处罚款2.06万元。公司已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足额缴纳了前述罚款。
(二)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记录,但存在以下为员工补缴公积金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收到两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记载责令公司为两位职工分别补缴1.0441万元和1.0057万元住房公积金。公司已在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全额补缴上述公积金,并取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补充说明》。
报告期内,豪恩汽电作为被告的1起诉讼尚未了结,其中一审判决要求公司向原告支付价款1,171,865.77元,但豪恩汽电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案件概况如下:
2018年4月豪恩汽电与深圳市迪庆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迪庆实业或原告)签订采购合同。2018年6月和8月,豪恩汽电向原告下达采购订单,但未明确具体提货时间。原告接收订单备料生产,并在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多次催促公司提货,但豪恩汽电均未明确提货时间。
2018年12月30日,豪恩汽电向原告发出《律师函》要求原告在收到《律师函》后一个工作日内交付未交付的货物,否则豪恩汽电将不再接收未交付的货物。此后,豪恩汽电以原告未在通知期间交付货物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被告则要求豪恩汽电提货并交付货款。因此原告以豪恩汽电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判决:(1)豪恩汽电提取货物并支付货款1,188,033.38元;(2)豪恩汽电自2019年4月15日起以1,188,033.3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货款利息直至还清之日止:(3)豪恩汽电支付原告律师费183,432.35元。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9年10月24日受理该案件(案号为粤0309民初12771号),并于2020年8月8日作出判决:豪恩汽电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原告支付价款1,171,865.77元,豪恩汽电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提走货品和物料,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豪恩汽电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案号(2021)粤03民终8560号)。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二审尚在审理中。公司就该或有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127.00万元。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