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4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详细]
新股发行改革主要内容是,在减少行政干预基础上,健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础性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详细]
| 暂停时间 | IPO重启时间 |
| 1994.7.21-1994.12.7 | 1994.12.8 |
| 1995.119-1995.6.9 | 1995.06.12 |
| 1995.7.5-1996.1.3 | 1996.1.4 |
| 2004.8.26-2005.1.23 | 2005.1.24 |
| 2005.5.25-2006.6.2 | 2006.6.5 |
| 2008.9.16-2009.6.17 | 2009.6.18 |
第一轮改革(2009年5月22日):主要措施: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第二轮改革(2010年08月20日):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网下可摇号配售;扩大询价对象范围;
第三轮改革(2012年4月1日):主要措施:引入个人参与询价,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启动存量发行;[详细]
主要有四个方面,询价报高价;新股市盈率飙升;超募严重;新股破发潮。[详细]
要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逐步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修改完善相关规则,改进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详细]
扩大询价对象范围。提高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建立网下向网上回拨机制。促进询价机构审慎定价。加强监管询价、定价过程。引入独立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析,为中小投资者在新股认购时提供参考。[详细]
招股说明书预披露后,发行人可向特定询价对象以非公开方式进行初步沟通,征询价格意向,预估发行价格区间,并在发审会召开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招股说明书正式披露后,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需在询价结果确定的两日内刊登公告。[详细]
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详细]
证券交易所应根据市场情况研究完善新股交易机制、开盘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新股上市后合理定价,正常交易。证券交易所应明确新股异常交易行为标准,加强对新股上市初期的监管,加大对炒新行为的监管力度。[详细]
加大对财务虚假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发行人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一并予以处罚。[详细]
郭主席对这事(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很重视,年前就专门召集了7、8家主流券商开闭门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会议核心是,解决发行价过高的问题。会里强调,要进一步地提高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提高询价真实性问题。[详细]
思路一: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认同。
思路二:遭到“市场派”的反对。如果单纯地以行业市盈率作为参考标准,忽略了公司单一性和个性化,是市场化的倒退。
思路三:如果转为美国式招标或者改良式拍卖制的话,非常考验国内机构的市场定价能力。
思路四:该措施市场争议较大。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措施的实质是,取消除实际控制热以外的原始股股东的锁定期,利于原始股东套现,对市场大局无裨益。
思路五:此前,郭树清曾表示需要改革。[详细]
增加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从而提高买方询价机构的议价能力,加大人为操作价格的难度。这一说法,正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认同。[详细]
证监会2月3日表示,正计划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测算上市公司行业市盈率水平,供投资者投资新股参考。对定价明显偏离行业水平的新股,证监会正研究相应措施,如要求发行人及承销商说明定价依据等以促进询价更加透明理性。[详细]
所谓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的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无论是改良式荷兰拍卖制还是美国拍卖制,都暗含对机构高报价行为的惩罚机制。[详细]
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虑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以抑制过度投机新股。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1月7日的讲话中,提到该措施。[详细]
改革现有的股票承销方式,如强制保荐机构必须按比例包销相应数量的股票。此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曾公开表示,“要改革股票承销办法”。[详细]
·深交所曾经在前几年希望在创业板推出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甚至建议豁免相关的审批程序,但至今一直未能如愿。
·点评
·韩志国认为,新股改革最重要的应该是立即将审批权下放至交易所,建立市场经济,就应该进一步发挥交易所的功能,从目前的审批制走向注册制。同时,对所有违法的行为,应该提高造假成本,加大惩罚力度。
目前新股“三高”(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募资额)背景下,新股IPO乱象丛生,令新股审核制度遭到市场普遍质疑,而不断出现的“IPO造假”“新股超募”等问题也给不少投资者带来血的教训。此次郭树清发问新股审核,在业内人士看来,或为其试水新股改革的又一动作。[详细]
从长期看,审批制的效率过低易造成新股供给周期与需求周期的错配,特别是在熊市周期之初,大量牛市后期申请上市的企业集中IPO,很容易导致股市严重失血,这也是A股市场始终大起大落的重要原因之一。[详细]
所谓的市场化,应该是让企业能自由地选择上市时间和上市规模,最终能否成功上市,则交给投资者来投票,从这个角度说,A股IPO从审核制走向备案制是大势所趋,也是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必要转型。[详细]
新股发行从审核制转向备案制,一方面需要上市公司的自律和事后追责制度的完善。长期以来,A股市场一直处于重融资轻回报状态,如果放开审核制度,可能出现大量企业集中融资的情况,而我国股市退市制度尚未健全,如果只进不出的局面不改变,股市大扩容很可能引起市场价值体系崩溃。同时,目前A股市场上不时曝出财务造假等丑闻,因此在将新股发行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前,监管层需先建立一套完善的事后追惩制度。[详细]
日前,一家网站对此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受访网民表示,支持新股发行不审或减少行政审批。也有网民表示,新股发行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不是仅仅依靠取消审批制就能够解决的,还需系统推进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详细]
A股投资者唐先生在看到“有关郭树清提出IPO不审行不行”的消息后,气愤地向记者表示:“在审核制下,新股发行都这样,如果不审了,这些公司还不蜂拥上市!而且还可能大量粉饰报表,给投资者和市场造成伤害!”[详细]
署名“华生”微博表示,IPO不审行不行,其实这是一个伪问题:在现行市场框架下肯定不行。给中国股市制造巧立名目的扩容大跃进对投资者只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真问题是为了IP O可以不审,我们先要做哪些制度设计和改变?[详细]
目前完全可以搞真正市场化发行的‘注册制’。今朝终于从监管者嘴里听到了改变权力发审的声音,郭树清魄力可嘉,毕竟会动了既得利益者和权力寻租者,难度和阻力还是很大的,但对整个中国股市则是大利。[详细]

为了确保发审委取消之后市场能够平稳过渡,目前要建立的是严格的监管机制,严明的退市机制,以形成市场的明确预期,让造假者先行知难而退。笔者不会天真到相信发审机制马上会取消,但在创业板、新三板先行取消,将是稳妥的改革模式。目前对发审制度小修小补无济于事,对于建立根本的市场制度没有用处。发审委应该取消,这是新股发行的根本改。[详细]
推动新股发行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二次股改,则是平衡筹资者和投资者利益、平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等各方利益的关键环节。迈过这一步,资本市场发展会再上新台阶。[详细]
郭主席提出这一问题或许更多的是一个拓展性的探讨,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一步到位的取消审批直接过渡到注册制显然条件远远不具备,其间需要一个过程。渐近式的市场化才是改革的方向,目前首先要解决的发行价过高的问题。[详细]
·IPO招股书预披露提前1个月 强化社会监督:自2月1日起,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从此前的发审会召开前5天,提前至发审会之前1个月左右,同时证监会将公布在审企业名单。预披露时间提前约1个月,媒体和投资者的监督力量肯定会加强,一些拟IPO公司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督,保荐机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这有利于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证监会将加强新股定价监管 参照行业平均市盈率:证监会正在研究一项促进新股发行合理定价的措施,即委托第三方机构,发布各个行业已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供投资者参考。该报告将涵盖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详细]
证监会拟进一步采取措施以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2011年11月9日表示,这些措施包括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详细]
证监会2011年11月18日召开媒体通气会,透露了六大组合拳。创业板退市制度再次被郑重提出,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拟从增加退市标准、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缩短退市时间、改进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单独的板块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六个主要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方案将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详细]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2011年12月1日在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强调,证监会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这是郭树清就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就资本市场发表公开演讲。郭树清强调,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惩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利益输送、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三公”原则。[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