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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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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新举措

新股首日交易限制:是对散户的保护,因为参与炒作新股的中小投资者大多数遭受了亏损。[详细]

制定股改八方向:督促上市公司分红、规范借壳上市、推进新股发行改革、打击内幕交易等。[详细]

回应四大热点问题:上市公司不分红要说清楚原因,提醒投资者不要炒新、炒小、炒差等。 [详细]

导语 

  证监会4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详细]

证监会发布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新股发行改革主要内容是,在减少行政干预基础上,健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础性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详细]

IPO重启时间表

暂停时间 IPO重启时间
1994.7.21-1994.12.7 1994.12.8
1995.119-1995.6.9 1995.06.12
1995.7.5-1996.1.3 1996.1.4
2004.8.26-2005.1.23 2005.1.24
2005.5.25-2006.6.2 2006.6.5
2008.9.16-2009.6.17 2009.6.18

三轮新股发行改革措施一览

  第一轮改革(2009年5月22日):主要措施: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第二轮改革(2010年08月20日):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网下可摇号配售;扩大询价对象范围;

  第三轮改革(2012年4月1日):主要措施:引入个人参与询价,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启动存量发行;[详细]

新股发行现行弊端

  主要有四个方面,询价报高价;新股市盈率飙升;超募严重;新股破发潮。[详细]

证监会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意见稿要点

一、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

  要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逐步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修改完善相关规则,改进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详细]

二、适当调整询价范围 网下配售比例提为50%

  扩大询价对象范围。提高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建立网下向网上回拨机制。促进询价机构审慎定价。加强监管询价、定价过程。引入独立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析,为中小投资者在新股认购时提供参考。[详细]

三、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 促使发行人及参与各方充分尽责

  招股说明书预披露后,发行人可向特定询价对象以非公开方式进行初步沟通,征询价格意向,预估发行价格区间,并在发审会召开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招股说明书正式披露后,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发行人需在询价结果确定的两日内刊登公告。[详细]

四、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 允许存量发行

  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详细]

五、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 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证券交易所应根据市场情况研究完善新股交易机制、开盘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新股上市后合理定价,正常交易。证券交易所应明确新股异常交易行为标准,加强对新股上市初期的监管,加大对炒新行为的监管力度。[详细]

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对财务虚假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发行人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一并予以处罚。[详细]

业内人士评析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李大霄:限制炒新可以降低新股价格

尹中立:有一定抑制新股炒作作用

左小蕾:需建询价机构约束机制

王剑辉:新股发行或逐步走向注册制

桂浩明:利好不容置疑

庄心一:新股发行改革寻求最优公约数

新股发行改革制度大探讨:五大改革思路呼声高

8券商老总赴京作“隆中对”

郭主席对这事(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很重视,年前就专门召集了7、8家主流券商开闭门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会议核心是,解决发行价过高的问题。会里强调,要进一步地提高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提高询价真实性问题。[详细]

改革思路优劣大比拼

思路一: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认同。

思路二:遭到“市场派”的反对。如果单纯地以行业市盈率作为参考标准,忽略了公司单一性和个性化,是市场化的倒退。

思路三:如果转为美国式招标或者改良式拍卖制的话,非常考验国内机构的市场定价能力。

思路四:该措施市场争议较大。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措施的实质是,取消除实际控制热以外的原始股股东的锁定期,利于原始股东套现,对市场大局无裨益。

思路五:此前,郭树清曾表示需要改革。[详细]

思路一:增加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

增加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从而提高买方询价机构的议价能力,加大人为操作价格的难度。这一说法,正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认同。[详细]

思路二:新股定价参考行业市盈率情况

证监会2月3日表示,正计划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测算上市公司行业市盈率水平,供投资者投资新股参考。对定价明显偏离行业水平的新股,证监会正研究相应措施,如要求发行人及承销商说明定价依据等以促进询价更加透明理性。[详细]

思路三:推出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或者美国拍卖制

所谓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的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无论是改良式荷兰拍卖制还是美国拍卖制,都暗含对机构高报价行为的惩罚机制。[详细]

思路四:推出存量发行

增加在新股发行和上市环节的存量股份流通性,考虑用存量股份配售、推动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份上市首日可流通等措施,以抑制过度投机新股。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1月7日的讲话中,提到该措施。[详细]

思路五:改革现有的股票承销方式

改革现有的股票承销方式,如强制保荐机构必须按比例包销相应数量的股票。此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也曾公开表示,“要改革股票承销办法”。[详细]

发审环节:“不审到底行不行”郭树清一问惊天

新股发行制度

·发审权利能否下放交易所

·传创业板再融资初审权将下放至深交所

·深交所一直推动的创业板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已经得到证监会的支持,后者将允许深交所在创业板再融资方面承担一部分前期预审工作。

·深交所:未接到证监会下放创业板前期预审权通知

·深交所曾经在前几年希望在创业板推出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甚至建议豁免相关的审批程序,但至今一直未能如愿。

·点评

·韩志国认为,新股改革最重要的应该是立即将审批权下放至交易所,建立市场经济,就应该进一步发挥交易所的功能,从目前的审批制走向注册制。同时,对所有违法的行为,应该提高造假成本,加大惩罚力度。

证监会对准股市顽疾

证监会对准股市顽疾:直指“三高”

目前新股“三高”(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募资额)背景下,新股IPO乱象丛生,令新股审核制度遭到市场普遍质疑,而不断出现的“IPO造假”“新股超募”等问题也给不少投资者带来血的教训。此次郭树清发问新股审核,在业内人士看来,或为其试水新股改革的又一动作。[详细]

现状:审批制与腐败挂钩?

从长期看,审批制的效率过低易造成新股供给周期与需求周期的错配,特别是在熊市周期之初,大量牛市后期申请上市的企业集中IPO,很容易导致股市严重失血,这也是A股市场始终大起大落的重要原因之一。[详细]

IPO不审行不行

IPO不审行不行?市场化 透明化

所谓的市场化,应该是让企业能自由地选择上市时间和上市规模,最终能否成功上市,则交给投资者来投票,从这个角度说,A股IPO从审核制走向备案制是大势所趋,也是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必要转型。[详细]

走向报备制:时机到了吗?

新股发行从审核制转向备案制,一方面需要上市公司的自律和事后追责制度的完善。长期以来,A股市场一直处于重融资轻回报状态,如果放开审核制度,可能出现大量企业集中融资的情况,而我国股市退市制度尚未健全,如果只进不出的局面不改变,股市大扩容很可能引起市场价值体系崩溃。同时,目前A股市场上不时曝出财务造假等丑闻,因此在将新股发行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前,监管层需先建立一套完善的事后追惩制度。[详细]

发行环节:询价机制谋变

目前询价机制导致四大难题

  • ·网下配售比例偏低导致报价随意——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50%。”目前中小板和创业板的网下配售比例一般不足两成。网下配售比例偏低导致报价人缺乏价格敏感性,在询价过程中随意报价。
  • ·刻意给出高报价——新股询价过程存在缺陷。在当前的询价机制下,报价高于最终定价的询价机构方获得网下配售资格。由于新股上市过程中存在供给管制,一些询价机构出于博弈考虑,往往会报出较高的价格以避免出局。
  • ·“人情票”和“关系票”现象普遍存在——在当前的询价体制下,客观上说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情票”和“关系票”现象,加之现行配售制使得并不是所有高报价的询价机构都能得到配售或足额配售,这加重了询价机构的操纵可能和赌博心态,敢于高报价、多申购。
  • ·股票回拨机制等其他发行辅助机制不够成熟——当网上申购需求明显超额时,网下少有股票拨入网上申购,以满足公开认购者的需求,反之当价格偏高,网上认购不足时,也没有相应的回拨机制。[详细]

新股发行谋变 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有望推出

  • ·在当前的询价体制下,客观上说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情票”和“关系票”现象,加之现行配售制使得并不是所有高报价的询价机构都能得到配售或足额配售,这加重了询价机构的操纵可能和赌博心态,敢于高报价、多申购。而有望推出的改良式荷兰拍卖制,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的机构以相同的价格(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认购中标的股票数额。通过强化责任制约,可以避免机构联手形成垄断来操纵市场,从而获得暴利。[详细]

存量发行 打击PE突击入股

  • ·所谓存量发行,是指在公司新股发行时,原有公司股东对外公开出售一部分股份。在海外资本市场,存量发行是新股发行中的常见方式,中资公司境外发行也经常引入这种安排。现阶段采用存量发行,好处有二:其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超募带来的高募资问题;其二,原始股东通过一级市场减持股票,不影响股价稳定,同时股本不至于大幅摊薄影响每股利润。 [详细]

加大机构网下认购比例

  • ·提高机构投资者配售比例此前被证监会提及,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1月份提及未来将研究增加机构投资者认购比例,改善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在多数市场机构看来,这一措施是提高新股询价资本约束的一个方法。首先,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将促使参与询价的机构的报价更加客观;其次,提高网下配售比例意味着机构锁定的筹码数量会增大,有利于稳定新股的市场价格。加大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的认购比例,越来越被业内人士认同。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研究力量更强,具有更长的持续期,也具备更强的风险承担能力。[详细]

各方热议发行制度改革

·超七成网友赞成不审IPO

日前,一家网站对此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受访网民表示,支持新股发行不审或减少行政审批。也有网民表示,新股发行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不是仅仅依靠取消审批制就能够解决的,还需系统推进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详细]

·投资者唐先生:这是给投资者造成伤害

A股投资者唐先生在看到“有关郭树清提出IPO不审行不行”的消息后,气愤地向记者表示:“在审核制下,新股发行都这样,如果不审了,这些公司还不蜂拥上市!而且还可能大量粉饰报表,给投资者和市场造成伤害!”[详细]

·网友(华生):IPO不审行不行,其实这是一个伪问题

署名“华生”微博表示,IPO不审行不行,其实这是一个伪问题:在现行市场框架下肯定不行。给中国股市制造巧立名目的扩容大跃进对投资者只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真问题是为了IP O可以不审,我们先要做哪些制度设计和改变?[详细]

苏培科:IPO搞“注册制”对整个中国股市是大利

目前完全可以搞真正市场化发行的‘注册制’。今朝终于从监管者嘴里听到了改变权力发审的声音,郭树清魄力可嘉,毕竟会动了既得利益者和权力寻租者,难度和阻力还是很大的,但对整个中国股市则是大利。[详细]

左晓蕾: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需再闯六大关

新股发行制度除了定价方面的巨大问题需要大刀阔斧改革外,还有一些制度需要配套。左晓蕾认为,至少有六个方面需要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详细]

叶檀:发审委应该取笑 这是新股发行的根本改革

为了确保发审委取消之后市场能够平稳过渡,目前要建立的是严格的监管机制,严明的退市机制,以形成市场的明确预期,让造假者先行知难而退。笔者不会天真到相信发审机制马上会取消,但在创业板、新三板先行取消,将是稳妥的改革模式。目前对发审制度小修小补无济于事,对于建立根本的市场制度没有用处。发审委应该取消,这是新股发行的根本改。[详细]

巴曙松:新股发行改革将使资本市场再上新台阶

推动新股发行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二次股改,则是平衡筹资者和投资者利益、平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等各方利益的关键环节。迈过这一步,资本市场发展会再上新台阶。[详细]

李大霄:渐近式的市场化才是改革方向

郭主席提出这一问题或许更多的是一个拓展性的探讨,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一步到位的取消审批直接过渡到注册制显然条件远远不具备,其间需要一个过程。渐近式的市场化才是改革的方向,目前首先要解决的发行价过高的问题。[详细]

郭树清上台百日实行新政一览

两大措施增加新股发行透明度

·两大措施增加新股发行透明度

·IPO招股书预披露提前1个月 强化社会监督:自2月1日起,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从此前的发审会召开前5天,提前至发审会之前1个月左右,同时证监会将公布在审企业名单。预披露时间提前约1个月,媒体和投资者的监督力量肯定会加强,一些拟IPO公司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督,保荐机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这有利于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证监会将加强新股定价监管 参照行业平均市盈率:证监会正在研究一项促进新股发行合理定价的措施,即委托第三方机构,发布各个行业已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供投资者参考。该报告将涵盖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详细]

郭树清

郭树清第一把火拟强制上市公司分红

证监会拟进一步采取措施以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2011年11月9日表示,这些措施包括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详细]

郭树清第二把火烧向创业板退市制度

证监会2011年11月18日召开媒体通气会,透露了六大组合拳。创业板退市制度再次被郑重提出,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拟从增加退市标准、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缩短退市时间、改进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单独的板块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六个主要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方案将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详细]

郭树清坚持内幕交易零容忍

郭树清坚持内幕交易零容忍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2011年12月1日在第九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强调,证监会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这是郭树清就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就资本市场发表公开演讲。郭树清强调,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惩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利益输送、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三公”原则。[详细]

证监会公开IPO发审流程

国内外发行制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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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评论

出品:中国网财经频道 策划制作:徐娜 出品时间: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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