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2-10-31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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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郭京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张红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王珍
公司负责人郭京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7,566,438,978.73
7,003,391,995.46
8.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562,455,048.20
2,472,382,967.97
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10
2.99
3.6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67,118,359.26
702.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69
666.67
报告期(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372,612.85
123,170,751.75
-51.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5
-5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3
-5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5
-51.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
4.86
减少7.6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
4.29
减少7.8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68,401.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886,105.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5,157.92
所得税影响额
-1,244,413.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98,971.31
合计
14,579,477.1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4,88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2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49,253,392
人民币普通股
新疆乳安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4,582,000
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
8,451,492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6,628,989
人民币普通股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5,083,477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23,498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2,999,777
人民币普通股
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
2,618,598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项目分析:且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含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项目分析
项目
2012年9月30日(或2012年1-9月)
2011年12月31日(或2011年1-9月)
差异变动金额
差异变动幅度
备注
货币资金
609,491,596.95
382,302,028.44
227,189,568.51
59.43%
注1
预付款项
436,391,772.61
319,237,482.46
117,154,290.15
36.70%
注2
在建工程
460,372,135.57
274,871,128.84
185,501,006.73
67.49%
注3
短期借款
970,000,000.00
730,000,000.00
240,000,000.00
32.88%
注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2,998,220.73
199,275,714.87
223,722,505.86
112.27%
注5
营业收入
3,284,166,568.56
3,770,384,716.55
-486,218,147.99
-12.90%
注6
营业成本
2,673,475,233.38
3,010,710,775.96
-337,235,542.58
-11.20%
注6
管理费用
170,919,157.93
137,264,119.73
33,655,038.20
24.52%
注7
注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承兑汇票支付结算增加、现款支付减少所致;
注2: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化成箔扩建等项目预付货款所致;
注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期化成箔扩建等项目建设开展所致;
注4: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注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银团长期贷款到期所致。
注6: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国内外订单减少,销售量下降所致。
注7:管理费用增长主要系本年加大研发投入及折旧、工资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临时利润分配议案》:以公司总股本827,466,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3,098,671.52元。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2年6月27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7月20日,现金分红实施完成。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京平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铝编号:临2012-37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0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度内控工作方案>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控工作方案》,成立以董事长郭京平为组长,总经理张红伟、独立董事覃继伟为副组长,董事会秘书陈铁生、财务总监王珍为组员的内控体系领导小组,确定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为内控建设试点单位。
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北京凯通时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通”)就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内控系统的测试,鉴别现有内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内控体系设计。截至日前,北京凯通已经完成公司本部及三家试点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并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为保证内控体系试运行有效开展,以更好的调整和优化内控体系,逐步实现公司全面推广,根据中国财政部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办公厅8月14日所发文件《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精神,公司调整了后续内控工作安排,具体调整内容见下表《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工作安排调整表》。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工作安排调整表
事项
子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进度调整
原计划
调整为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本部和试点子公司的内控体系试运行
根据试运行情况,调整和优化内控体系文件;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推广单位内控体系建设
(1)推广单位通过借鉴试点子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经验及形成的内控体系文件,编制本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安排,自行组织安排本单位的内控体系建设。(2)内控体系工作小组对推广单位的内控建设过程进行监控,检查建设以及整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3)东阳光铝将完成全公司范围内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3月31日
内控评价工作计划
编制、下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1)完成《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的编制,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下达实施,明确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子公司和业务流程,确定实施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工。(2)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中明确内控缺陷的定量和定性的认定标准。
2012年12月31日前
2013年12月31日前
组织开展内控自我评价
组织东阳光铝总部职能部门与各所属企业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
2012年年报披露之前
2013年年报披露之前
内控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1)东阳光铝内控体系工作小组编写内控评价报告,履行规定的审核程序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董事会审议内控评价报告,并以单独报告的形式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012年年报工作董事会前
2013年年报工作董事会前
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确定将聘请进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审计委员会组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2)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设计与运行有限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控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012年9月30日前
2013年9月30日前
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公司内审部配合内控审计师做好内控审计工作,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并配合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内控审计工作。
2012年年报披露前
2013年年报披露前
按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应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同时披露或报送。
与2012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与2013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 来源:东方网
- 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