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2-05-04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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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拟使用4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11年11月4日至2012年5月4日),公司承诺到期以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2011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现接到公司财务部通知,财务部已于2012年5月3日用自有资金43,800万元归还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4日
- 来源:东方网
- 编辑: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