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华崔立来本报记者李亚新
“迁坟动墓,打扰先人,这事没得商量。”听说自家祖坟要改造,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于家村年近古稀的于学孟生起了闷气,更何况,今年清明节他刚为先人修葺了坟头,立起了四块大理石墓碑,现在碑上覆盖的丝绸还没褪色。
镇、村干部十几次到家里做动员,虽说心理上有点过意不去,老于还是不肯点头。但随着墓地示范区改造完成,苍松翠柏间的卧碑式墓穴,整齐划一的墓园小路,墓穴间绿意盎然的扶芳藤展现在眼前,再看看以前小山似的坟头,杂草丛生,连路都没有,阴森森的老坟地,老于彻底折服了。“就像长眠在鲜花绿草中,这是对先人的尊重,马上改造,我全力支持。”他说。
摒弃传统白公事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的陋习,探寻文明殡葬模式,这是临淄区在移风易俗工作中一直秉承的理念。临淄区去年对所有镇街、村居的墓地进行了实地勘察测量,编制了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目前,计划投资3026万元的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墓穴1.5万个,各镇街和村居建成公益性公墓44处、墓穴2.1万个,还有8处镇街、村居级公益性公墓在建,多处村居级公益性公墓计划年内开工。
“在原墓地去坟头改建公益性公墓381处,骨灰堂16处,占地面积仅为192亩,可节约土地680亩;将原有墓地按新标准改建,可置换土地3000多亩。”临淄区民政局局长王云明说,2016年建成投用的区级公益性公墓一个双墓穴20年费用仅为3580元,村级墓地经济条件好的村基本实现了零负担,经济薄弱村的事主仅承担200元左右的部分材料费,既减轻了群众负担,又彻底解决了“故人与活人争地”的难题。
正如王云明所说,稷下街道孙娄西村的公益性公墓选址于村北的一处废弃深坑,原来的老坟地占地20多亩,只能容纳200多个墓穴,而新建成的墓地占地3.9亩,设有双墓穴832个,可满足全村30年的殡葬需求,节省出近20亩土地。
为了规范快速推进农村新型公益性公墓建设,临淄区先后出台多个规定,把公墓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出台奖补政策,按照建设时间,每个墓穴奖补300元到100元;对实行树葬、生态葬、草坪葬等不占耕地、不留坟头的,按照每位500元标准给予奖补;对镇街道、村居建设骨灰堂提供安葬服务的,根据规模给予10万元到15万元的奖补。
“拆坟迁坟,向来不是件容易的事,但顺应了移风易俗的需求,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大家建设公益性墓地的积极性水涨船高。”临淄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国爱梅介绍说,今年清明前夕,齐陵街道刘家终村抓阄分配墓穴时,全村580余户仅用了一个半小时,无一户提出反对意见,494个坟头全部迁入了新公墓。松柏掩映下新公墓景色怡人,焚烧炉、告别厅、服务室一应俱全。
“卸下老百姓沉重的经济包袱,刹住攀比歪风,转变丧葬习俗,倡树文明新风,也为经济发展腾出了空间。”临淄区委书记宋振波说。按照规划,临淄区将于2020年建成公益性公墓381处、骨灰堂16处,墓穴9.6万个,满足60万人20年的安葬需求,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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