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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徐荣春:积极探索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 发布时间:2015-03-05 16:2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薛海燕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5日讯 (记者 薛海燕)“司法公开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必须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特别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自身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盐城市盐都区仰徐村党委书记徐荣春结合多年来和检察机关打交道的实践,深有体会地说。通过走访调研他发现,当前检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主动性不够,案件信息公开有选择性;文书说理不充分,易引发公众质疑;宣传引导不及时,公众参与度较低;舆情应对不到位,后续工作跟不上等诸多问题。

  徐荣春认为,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和新兴传播媒介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自身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要教育引导检察领导干部和干警牢固树立“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正确理念,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除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应予以保密的事项外,对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办理进展和结果,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理结果等,要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不得有意规避公开;对依申请向案件有关当事人公开的案件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案件流程、办案期限等程序性信息,应保证方便查询,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徐荣春说,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坚持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检务公开的全过程,特别是对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分析、作出决定的依据等全面阐释清楚,把释法说理工作做深做细做透,最大限度的争取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理解。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或依申请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参与解释、答复,共同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

  徐荣春还认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力度。在继续依托传统媒体发布信息的同时,充分运用检察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随时发布执法办案信息,主动公开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等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办理情况,构建“三位一体”的案件信息公开模式,大力提升公众知晓度。同时,要注重舆情引导和应对处置工作,定期对网民意见、案件回复进行总结分析、对办理的重大有影响案件,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实践线上线下检民互动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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