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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要真优惠 严禁假打折

  • 发布时间:2014-11-11 08:32:39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海口11月10日讯(记者周月光)网购成为消费潮流,然而,也有不法商家利用网络虚拟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随着“11.11”的到来,网络购物迎来全年最旺的季节。今天,省工商局推出多项举措加强网购监管,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月9日,省工商局网络监管处发现多起违规促销行为,如海南的纽约时尚婚纱摄影在网上宣传“双11来了,全网最低价”,又如海口的K5商城宣称“11.11来了,下单就有机会中苹果6手机”,前者涉及夸大宣传,后者涉及不正当竞争。为营造“11.11”放心购物环境,针对网购市场常见问题,海南省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省工商系统加强对网络购物促销市场的监管工作。

  加强网络市场营销活动监控力度。各级工商部门要实时关注网购市场的动态。重点监测促销信息、价格信息、商品质量信息等是否有虚假夸大宣传等内容,检查退换货承诺是否符合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维权通道是否畅通。严厉查处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信用评价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对我省电商企业网站营销活动的规范和检查。要求各营销网站必须在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不得对商品和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不得为促销实施者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

  加强岛内实体商品流通环节监管。重点检查大型商场、超市等商家在网络购物促销旺季是否有夸大、虚假宣传、借机销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促销等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招防“网购陷阱”

  选择正规电商。正规购物网站在主页面下方都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红盾”标识,选好网站后,还要尽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品牌和店铺购物。

  预付定金要留心。针对“11.11”活动,不少网上商家设置了预付定金制度。按照《合同法》规定,若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若商家不履行合同,应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看清商品介绍和评价。消费者应注意看清经营者对商品的描述,实际成交价格、货运物流方式等方面是否还有其他附带事宜。注意查看评价,对那些被一味夸张点赞的“好评商品”要格外留心。

  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轻信、不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对于海外网络代购,应要求代购人提供购物凭证、收银单据等,并保留邮寄凭证,以备查询。

  提前与商家沟通。购物前,消费者应与商家确认发货时间、退换货手续、费用等问题,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及时、有效维权。海南区域消费者应注意截取商家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支付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一旦发现被侵权,第一时间拨打省工商局12315热线或登录海南省工商局网站举报。

  (文/本报记者 周月光 制图/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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