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股东林传德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 发布时间:2014-08-01 09:33:5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杨剑峰
本报讯 三木集团昨公告称,近日公司股东林传德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和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被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经查明,三木集团股东林传德在2013年7月2日至10月29日间,通过其控制的“林传德”、“任日明”和“林明正”证券账户连续买入三木集团股票。2013年7月31日,林传德账户组合计持有三木集团股票2345万余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4%;2013年9月24日,合计持有三木集团股票4661万股,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01%。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林传德账户组已合计持股14.65%,然而其直至今年6月11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这明显违反了“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此外,林传德账户组还存在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交易记录显示,林传德账户组自2013年7月31日成为三木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后,持续买入该公司股票,但又于2013年11月25日、26日和28日这三个交易日中分别卖出46.5万股、13万股和3万股,合计卖出62.5万股,交易金额为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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