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以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结合辖区情况,积极服务辖区交通出行车辆和司乘人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
2021年9月19日晚上21时左右,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副支队长陈伟毅带领民警王今豪、李士恩巡逻至京港港高速航空港区北收费站时,看到一辆豫A牌照的越野车停在路边,没有开启车辆警示灯,车辆来车方向也没有放置警示标志,对道路通行安全带来了隐患,随即上前向驾驶员询问情况。
经了解原来是该车驾驶员趁着中秋节假期,驾车从郑州市区到郑州航空港区走亲访友,车辆行驶到航空港区北收费站时右前轮胎爆了胎,在自行换轮胎时发现车载千斤顶不能用,正发愁该怎么办。了解到实际情况后,民警安慰他不要着急,一边让他打开车辆警示灯,一边拿出反光锥筒放置在越野车后方警示来车注意避让,然后从警车上拿出千斤顶,帮助司机换好备胎。
在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后,民警又对该车驾驶员停车未按规定开启车辆警示灯及未放置警示标志的不安全行为进行了宣传教育提示,该车驾驶员表示衷心感谢民警的温馨提示和热心救助!
河南高速交警提醒:天气渐凉,驾驶员朋友们上高速公路之前要对车辆的轮胎等易损部件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后再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另外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要立即开启车辆警示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在车辆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置警示标志,人员撤离到护栏以外,然后再报警等待救援。(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 崔昌海)
(责任编辑:赵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