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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宽进严出倒逼政府加强监管

  • 发布时间:2014-09-23 21:24:24  来源:新华网  作者:谭谟晓、董峻  责任编辑:孔彬彬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6个月以来,激发了市场活力,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659.59万户,同比增长15.75%,注册资本(金)10.79万亿元,增长66.70%。

  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包括了登记制度中从准入到退出的每一个环节,在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同时,也倒逼政府部门不断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宽进严管”大势所趋。

  从“宽进”来看,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认缴登记制已经施行,其他改革任务正在稳步推进。

  在“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方面,工商总局配合中央编办梳理确定了第一批31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项目,国务院已审议通过并于8月12日发布,工商总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地9月1日起实施,年内将再提出两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项目清单。

  同时,工商总局废除年检验照制度,建立了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只需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进行年报,否则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提示,体现了政府监管方式的重大改革。

  此外,工商总局还将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并在年内启动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宽进”增加了风险,“严管”是为治理风险。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重要一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在大幅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同时,要求企业真实、及时公示信息,旨在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条例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日前表示,通过年报和信息公示形成的信用约束,在一定程度上比处罚更重要。如果一家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信用记录可能导致没人与其做生意或拿不到银行贷款等后果,造成“全盘皆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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