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5日讯(记者陈琼 郭帅)日前,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昌平奥莱餐厅因销售的“辣白菜猪肉双拼饭热卤套餐”混入1只蟑螂,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5万元。
处罚信息 来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据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昌平奥莱餐厅)对2023年1月13日14时42分销售的辣白菜猪肉双拼饭热卤套餐混入1只蟑螂事实没有异议。
经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当事人消杀记录台帐,当事人每月均有消杀记录,消杀公司为上海佳得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正康恒信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2023年1月16日现场检查,距离当事人被举报前最近一次消杀(2023年1月11日)仅5天,现场发现43只蟑螂。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此认定当事人虽每月进行消杀,但环境消杀不彻底、不干净,是造成食品混入异物的主要原因。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辣白菜猪肉双拼饭热卤套餐,货值金额32.9元,违法所得0元(已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5000元。
范静任职的餐厅或分公司 来源:天眼查截图
天眼查显示,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昌平奥莱餐厅是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在昌平奥莱的分公司,餐厅负责人为范静。范静同时在北京吉野家宏福西路、杏石口路、互联网大街、宏福西路等54家分店及分公司任职。天眼查显示,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1997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87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静静,公司拥有655家分支机构。
此前于2021年11月底,微博视频博主@内幕纠察局发布的视频显示,暗访员在吉野家门店铺暗访时发现,该店经营的寿喜锅产品中使用的巴沙鱼已经发臭,但店员仅把发臭的鱼肉拿出来,并未更换底下粘上臭味的蔬菜。同时,店内的包装蔬菜超出了4天保质期,仍被加入到消费者食物中。视频同时显示,店内制作麻婆豆腐所用的肉沫已经发臭发酸,却仍然在使用。
去年1月份,中消协发布“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吉野家使用发臭肉末”事件上榜。去年4月22日,中消协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1)》,“吉野家被曝用发臭肉末”事件作为反面案例再次被点名。
(责任编辑:郭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