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0日讯(记者 王嘉浩)据工信部官网日前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下称“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深入引导光伏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三部门有关业务司局在组织开展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对接的基础上,近期集体约谈了部分多晶硅骨干企业及行业机构,引导相关单位加强自律自查和规范管理。
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期国内光伏产业部分环节产品价格持续急剧上涨,引发产业链供应链剧烈震荡,其中既有国际贸易环境复杂、新冠疫情反复冲击、下游需求大幅增长、各环节建设周期差异等原因,也有部分企业炒作哄抬价格、个别从业者囤积居奇等因素。
当前光伏产业发展成绩来之不易,为促进行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三部门对相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着眼大局和长远利益,坚持上下游合作共赢,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切实加强企业自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销售行为,不搞囤积居奇、借机炒作等哄抬价格行为;三是要统筹推进光伏存量项目建设,合理释放已建产能,适度加快在建合规项目建设步伐,同时对后续新建产能大规模投产要提前研判、防范风险。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强化监督管理,针对行业出现的哄抬价格、垄断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查处、严厉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8月24日,三部门便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中指出,近期,光伏行业出现阶段性供需错配、部分供应链价格剧烈震荡等情况,个别环节出现囤积居奇等苗头,有的地方出现割裂市场、区域封闭等问题,亟需深化管理,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
对此《通知》要求,要立足长远目标,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科学规划和管理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国光伏市场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强化规范和标准引领,根据产业链各环节发展特点合理引导上下游建设规模扩张节奏,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产业趋同、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各类资本根据“双碳”目标合理参与光伏产业。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等资源、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