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9日讯 日前,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莱州市金昌医药有限公司百善分店(“莱州市金昌医药百善分店”)因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责令整改,拟被罚款5000元。
公告显示,2020年2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莱州市金昌医药百善分店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该店在销售“初心牌金果饮咽喉片”等药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公告称,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责令整改,拟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