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9日讯 日前,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德尚世家店(“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德尚世家店”)因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18.5元,罚款5000元。
公告显示,2020年2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德尚世家店进行检查。经调查,发现该药店在销售抗感解毒颗粒等药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公告称,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18.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