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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三是与现行最高院2010年18号文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规定相衔接。最高院2010年18号文规定个人非法集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集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免一些恶性主体以为披着互联网的外衣就可以无法无天地进行非法集资,对老百姓的财产进行掠夺。这一规定对目前实践中的网络借贷行业的影响确实很大。大量平台都远远超出了这一限额,这在对整个运营机制方面影响很大,但从长远看是有利于平台的健康...
昨日,银监会联合3部委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而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分别是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500万元。 《暂行办法》明确,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要引导其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及普惠金融的本质。
昨日,银监会联合3部委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而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分别是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500万元。 《暂行办法》明确,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要引导其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及普惠金融的本质。
?回归小微普惠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李均锋表示,上述限额或在未来根据实际...
回归小微普惠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李均锋表示,上述限额或在未来根据实际情...
原标题:网贷“野兽”入侵大学校园:利息高达30% 走向失控边缘 徐红伟介绍,信用卡在还款周期内是没有利息的,即使违约,它的复合成本单利是18%左右,复利是21%左右。
随着各地监管的实施与投资者趋向理性,P2P将从多方混战的“战国时代”进入整合期。另据了解,目前已有多个省市提早进入互金整治的清理整顿阶段,竞争力不足的中小平台加速退出网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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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项数据表明经济已经企稳或很快企稳,则降准的必要性就没那么大。
张晓晶
造成中国债务积累与杠杆率攀升的体制性根源在于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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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长期看,股市依然向好,但在股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短期要关注业绩增长能否和股价相匹配。
刘兴国
近期南船对旗下上市公司重组方案的调整,无疑引发了市场对此次南船业务整合的猜测。
刘平安
“新三板+H”模式落地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揭开新篇章,为提升新三板市场管理水平和能力带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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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与股转的合作可参考沪港通、深港通的模式,预计今年6月7月将出现首批合资格三板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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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企业拟IPO热情下降了很多,大部分企业对于是否要冲层保层保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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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和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核心组成部分,并购重组逐渐成为上下互通、有机联系的重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