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江苏投保1年期以上寿险都要录音录像了。业内人士介绍,此举的初衷是治理销售误导、维护消费权益。
落实江苏银保监局新规 10月起投保寿险都“双录”
江苏一家寿险公司的资深人士介绍,近期公司正在进行有关“双录”步骤的培训。从10月1日起,向自然人销售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时,销售过程实施“双录”。据悉,这是为了落实江苏银保监局《关于深入推进人身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的初衷,是从源头上治理人身保险误导销售,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江苏省保险学会秘书长助理偶见介绍,此前,2017年保监会印发过《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行为、其他销售渠道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以及对60岁以上老人销售1年期以上寿险需“双录”等要求。
此次江苏新规,相较《管理办法》要求更严,“双录”的范围也更广——从兼业代理机构扩展到保险公司自身的销售队伍和专业中介机构,由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扩展到所有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从老龄消费者扩展到所有个人消费者。
此前60岁以上投保人 买1年期以上寿险已“双录”
偶见介绍,简单地说,“双录”就是投保时录音录像,这是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在此之前,根据2017年《管理办法》的要求,需要“双录”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2、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3、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
而根据新规,2019年10月1日起,江苏投保人为自然人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均属“双录”范围。消费者在进行“双录”时要注意啥呢?偶见提醒说,消费者需耐心地听取销售人员的讲解,听明白了回复“是”;没听明白应当及时提出,请其再讲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江苏一家寿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一次“双录”的平均时间为15分钟左右,根据险种搭配及险种类型等情况略有差异。
(责任编辑:程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