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纷纷献策:政府和市场风险共担,考虑引入长期护理险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发力保险产品供给也得到政策支持。广州市政府于去年底下发《促进广州保险业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由广东保监局等部门牵头,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下称“以房养老保险”)并研究抵押房产处置模式,全市各级政府要给予各方面支持。
实际上,早在2015年国内就有险企开展“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但由于观念阻碍与产品对赌风险不确定性,无论是有效需求转化或有效产品供给,“以房养老保险”至今发展不足。从目前来看,若“政府和市场风险共担”“引入长期护理险”等制度创新得以实现,这一困境则有望破局。
首款以房养老产品近3年承保117单
通俗讲,“以房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把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情况下,保险公司以房产价值为基础给老人支付养老金,直至其身故。身故后,险企对房产的处置所得,则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5年3月,幸福人寿推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产品“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下称“房来宝”)。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首批试点城市基础上,目前投保城市已扩展到大连、苏州、南京等多个城市。
幸福人寿党委副书记刘明近日在珠江金融论坛——“养老金融发展论坛”上介绍,截至2017年11月底,房来宝在国内承保117单(共涉及83户家庭),抵押房产总值达到3亿元。
具体来看,“房来宝”的投保对象为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60周岁—85周岁群体。从投保成功到身故期间,老人在投保时按照50%的比例和保险公司分摊房屋抵押、价值评估等中介费用与每年1000元的保单管理费。至于保费,则留到老人身故后,由保险公司和继承人在处置房产后再进行抵扣,因此又称“延期年金年缴保费”。
该产品每月可提供多少养老金?以拥有有效保险价值500万元房产的65周岁男性为例,在不含身故责任与退保利益时,该投保人的“延期年金年缴保费”(缴20年)和年领取养老金分别为1.86万元和18.19万元(含身故责任与退保利益,则分别为5.16万元和14.81万元)。
23户广州投保户每月平均领取9122元
“ 房来宝 可把死房子变成活钱,最适合 有房缺钱 的老年群体。”从这点来看,幸福人寿广东分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以房养老项目负责人王甦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当初调研时发现,广东省最适合开展该业务的是广州,“尤其是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四个区。”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与广州市蓝皮书研究会发布的《2017年中国广州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指出,目前广州市60岁以上户籍老人已达154万人。而早在2015年底,越秀区、海珠区和荔湾区的人口老龄化率就超过20%(2016年全国老龄化率为16.7%)。
王甦提到,154万人当中有40万的城镇居民养老金领取群体和61万城镇职工社保群体,这两个群体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分别在1500元以内和三四千元之间。“如果夫妇健在且没病痛,一个月八九千元基本富足,但有一方先离开或需要护理,精神和经济的压力就比较大。”
据悉,截至目前广州投保“房来宝”的群体为23户,每户每月从中领取的平均养老金为9122元,是广州市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7425元的1.23倍。在这基础上,王甦还算过一笔账:“假设参保率可达到1%(美国约为3%),上述约100万的潜在群体有1万人投保,按两人一户保守算则是5千户。以每户房产有效保险价值150万元计,其生存期间累计领取的养老金为75万元,就有37.5亿元的资金流入广州,会极大促进广州养老市场发展。”
市场分析
观念与对赌风险阻碍发展 多家实力险企仍在观望
实际上,除幸福人寿外,人保寿险也在此前获取“以房养老保险”业务资格,但截至目前并没推出产品。而包括泰康养老、平安养老等实力险企在内,也都没在该领域有实质举措。
“开端良好,但挑战是长期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论坛上指出,房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命根子”,这与住房反向抵押存在冲突,且冲突并非一朝一夕。
王甦也提到,该项目尽可能让空巢失独老人优先投保,但现实中这些无子女老人信息闭塞,产品信息到不了他们那里。有子女的老人群体能了解到,但也是因为子女,产生了不少阻碍因素。
“来咨询的老人的确不少,但最终都不得不放弃,原因在于 产权不完整 (即房屋产权非完全归属投保人名下)。”王甦直言,中国人忌谈生死,更缺乏遗嘱意识。若夫妻双方有一方身故,则部分房产就成为子女的遗产,子女一般难以放弃继承以促成完整产权。“本来老人去世后,子女有优先赎回权。但多子女家庭,赡养责任不均衡还会相互推诿,财产也争抢不让。即便子女答应,儿媳阻拦情况也不少。”
而除去上述需求端因素外,产品供给端也存在风险。
王甦指出,投保人在投保时通过补充协议指定继承人,继承人可在投保人身故后,在付清养老金本息等费用后,优先赎回房产,也可配合保险公司进行房产出售,变现后的资金扣除费用后,剩余资金则返还给继承人。“但是,若房屋变现后的资金少于老人生存期间累积领取的养老金,差额部分则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若房价出现大幅度波动,或老人寿命长于预期,都会导致机构收不回本息。”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张世春在论坛上说到,在目前市场化运作下,该潜在风险会导致产品供给不足,但机构提高风险补偿则会损害老年人利益,“所以市场发展不起来。”
补偿基金+引入长期护理保险
破局方向
基于以上因素,张世春指出,在产品供给端,“以房养老”可由政府和市场进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具体地,他建议政府成立补偿基金,若因房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机构亏损,基金可进行补贴。另外,政府可给个别老人支付初期的房屋评估等中介费用。“有些贫困老人连这个费用都支付不起的,政府应给予分担。”
另外,郑秉文则建议,针对老人的具体需求,可在其中引入长期护理保险(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
“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金是2362元,大约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45%,如果老人自行负担长期护理险,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展凯也在论坛上说,房产变现途径很多,有房老人最担心的不是没钱,而是将来谁护理和养他。“所以把住房反向抵押和长期护理保结合起来,需要多动脑筋。”
另外,王甦认为,观念改变虽并非朝夕,但旧观念也不乏新视角。王甦提到一个案例,儿子同意老人投保,但因儿媳妇认为“老人应把房留给孙子”坚决反对而未能实行。
王甦指出,投保该产品老人每月可领5000元养老金,加上他1000多元的社保金,一共是6000多元。“即便是为孙子考虑,夫妇俩可给小孩(孙子)买个新房供首付,老人则每月拿出3000元左右还房贷。这其实是用老房改善老人养老,同时还给孙子换了一套新房。”
(责任编辑: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