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合银)罚字〔2019〕10号)显示,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据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17年底,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法人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21%;第二大股东为铜陵市宝华物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60%%;第三大股东为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60%。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