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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明确

  • 发布时间:2015-06-03 09:45:59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朱苑桢

  记者2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两部门明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人日费用标准×注册所需人数×注册所需天数。人日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400元/人·天执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参照相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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