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让更多患者受益。
部门间协同监管
《通知》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体现出部门间协同监管、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导向。
在进院使用方面,要求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3个月起开展排查梳理,督促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进院工作。要求医疗机构提升中选产品使用管理水平,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加强处方点评,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制约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的行为。
在监测考核方面,加强集采品种挂网价格管理,强调中选产品应及时按中选价挂网,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采取暂停采购、撤网等措施。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动态监测中选品种、医疗机构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情况。
在供应保障方面,要求健全省级层面的集采工作会商机制,省级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及相关部门、医疗机构、中选企业等,畅通沟通渠道,会商处置医疗机构反映的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选择性配送等问题。
在协同监管方面,协同推进行业综合监管,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带金销售”等不正之风线索,对无故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教育、约谈、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由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合约谈,必要时将有关线索移交,推动形成鼓励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的导向。
累计节约超5000亿元医保资金
据悉,第十批国家药品集采将于12月12日发布拟中选结果。根据此前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的公告,此次集采共涉及62个品种、263个品规。
国金证券认为,相较于前几批集采,第十批集采大品种少、产品布局企业较多。因此,集采对有关单一企业所带来的风险边际减弱。未来随着第十批集采落地,标外市场的空间将逐步被压缩,将促使更多企业投身于集采之中,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赢得市场份额。这将有助于推动医药行业整体竞争力提升,有利于头部企业的市占率提升。
此前,国家医保局通报,初步匡算近年来国家推行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新药耗、新技术的准入以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了超5000亿元的医保基金空间。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