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3日讯(记者 牛荷)昨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第一批)”,其中,河南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河南爱心大药房”)因哄抬口罩价格被处罚款150万元。
公告显示,2020年1月27日,平顶山市郏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河南爱心大药房五家分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价格20元一包(10只/包),而同行业零售商2020年1月25日前一次性医用口罩销售价为3至4元(10只/包),该公司销售价格远高于市场正常销售价格,且该公司不能提供采购票据。
平顶山市郏县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公司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作出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就此致电河南爱心大药房,接电工作人员表示,她对于“因一次性口罩售价问题被罚150万元”一事并不知晓。
天眼查显示,河南爱心大药房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平顶山市仲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是该公司100%控股股东。值得注意的是,该企业子公司河南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郑州一分店、河南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祥符一店等8家企业曾因违反税收、不正当竞争等原因被多次处罚。
(责任编辑:贾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