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日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发布了对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股票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代码:601881) 内蒙古分公司、银河证券呼和浩特新华东街营业部总经理及银河证券呼和浩特大学西街营业部总经理的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因未按规定有效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银河证券内蒙古分公司被处以40万元罚款,银河证券呼和浩特新华东街营业部总经理、银河证券呼和浩特大学西街营业部总经理,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经查询,银河证券及其分公司2019年共4次遭到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
2019年4月1日,银河证券东莞东城中路证券营业部因员工私下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介绍私募基金购买人,私自推介非中国银河证券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并且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的行为,因合规管理不到位,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19年5月7日至5月10日,上交所对银河期货有限公司(简称“银河期货”)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银河期货在证券现货经纪业务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程序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9月11日,基于现场检查的情况,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关处分决定,对银河期货予以暂停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限于新增客户)相关交易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
2019年10月24日,银河证券伊宁市山东路营业部存在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反映了其内部控制不完善。新疆证监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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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