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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着手调整券商风控指标 提升资本监管有效性

  • 发布时间:2016-04-09 17:50:4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陈娟娟  责任编辑:毕晓娟

    中国网财经4月9日讯(记者陈娟娟)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周五透露,日前,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此次《办法》修订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其中关于杠杆率指标的修订,明确指出要将净资产比负债这一杠杆控制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此举,也一度引起市场极大关注。

  “杠杆放松”系误读 将维持现有水平

  有业内人士甚至认为,这是监管层在放松杠杆控制。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周六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这是对指标的误读。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办法》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同属杠杆控制的指标,既存在双重控制问题,又未将表外业务纳入控制。经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办法》拟将这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比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资本杠杆率的优化,主要目的是根据证券行业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类型,将原来未纳入杠杆计算的证券衍生品、资产管理等表外业务纳入控制,使风险覆盖更全面,杠杆计算更合理。

  优化调整后,原来的两个杠杆控制指标理应取消,鉴于目前《证券法》明确证监会应当对上述指标比例作出规定,因此继续保留这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但为避免与资本杠杆率指标冲突和重复,拟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未来主要通过资本杠杆率对公司杠杆进行约束。

  “8%资本杠杆率的倒数所算出的倍数不是通常意义的财务杠杆倍数。”上述负责人表示,按资本杠杆率8%的监管标准进行测算,并结合流动性指标要求,财务杠杆率大体为6倍左右,与现行办法的要求基本相当。

  六大方面加强风险管理 覆盖四个核心指标

  2006年7月,证监会发布《办法》,确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制度。2008年6月,对《办法》进行了修订。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日趋复杂,证监会决定再次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

  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

  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明确了证监会可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状况,对相关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性要求。

  六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指标体系、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此次《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修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同时,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改进优化有关风控指标,指标设置更合理。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风控指标体系。

  他指出,修订后的《办法》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要求更高。证券公司应当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指标体系、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有关指标计算更完备和有效,充分考虑表内表外业务、直接间接影响、个体整体风险,实现风险监测监控全覆盖。同时,细化风险分类,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计量风险资本准备要求,提升风险计量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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