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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邢台中支银邮代理违法 遭停新业务3个月

  • 发布时间:2015-06-26 14:49:26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中国网财经6月26日讯(记者 韦鹰)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24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邢台中心支公司银邮代理销售渠道存在违法行为,遭停止接受银邮代理渠道新业务3个月,并处罚款10万元。

  经查,2015年3月至5月,新华人寿邢台中支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一是2014年1月和9月,通过与代理银行网点联合开展理财产品展销会和业务启动会等方式片面、错误宣传保险产品。2015年4月,组织夕会对销售人员片面、错误介绍保险产品,并进行演练。

  二是新华人寿邢台中支2009年至2014年承保的,由银邮代理渠道销售的,截止2015年3月11日仍有效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存在客户信息缺失、虚假。

  三是2013年5月至12月虚假列支费用,用于业务招待。

  综上,河北保监局决定给予新华人寿邢台中支罚款1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银邮代理渠道新业务3个月。

  时任新华人寿邢台中支总经理刘俊秀对违法行为二、违法行为三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刘俊秀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新华人寿邢台中支总经理助理兼银代部门经理李红卫对上述违法行为均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李红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新华人寿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欣分管全省银代业务,是新华人寿河北分公司客户信息治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对新华人寿邢台中支银代业务中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均负有管理责任,决定给予张欣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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