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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两年以上住房出售免征营业税 明日执行

  • 发布时间:2015-03-30 17:31:51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恒

  中国网财经3月30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最新消息,今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明确,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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