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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发布

  • 发布时间:2014-12-23 11:16:21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毅

  中国网财经12月23日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今日在京发布。

  金融蓝皮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组织编写的年度性研究报告,旨在对2013年第四季度到2014年第三季度中国金融发展和运行中的各方面主要情况进行概括和分析,对所发生的一些主要金融事件进行研讨和评论。报告由三大部分构成,分别对2014年的中国货币政策与金融走势、金融业发展与金融市场运行进行了回顾和梳理,并对2015年金融发展各方面的前景进行了展望。本报告内容可供相关研究领域的学者、金融业内人士和政策部门参考,也有助于国际学界了解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

  1.《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央行不应当过多、过广地对局部流动性风险进行直接干预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又是承接“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从国际角度看,全球经济仍将在进一步分化中发展。美国经济还将进一步复苏,与此对应,美元走强将影响各国和地区的经济走势;欧元区和日本要走出衰退仍然需要时日。特别是,地缘政策因素将对全球经济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近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持续下跌,将有助于抑制2015年的全球通胀,这为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整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就国内而言,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的下行、房地产市场的调整以及与之相关产业的二次调整,中国经济运行有着较强的下行压力,但GDP增长率仍将保持在7%,CPI增长率也将持续保持在低位。这表明,在“新常态”运行中,我国经济增长率将在中高速区间展开,以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效益提高,从而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在此背景下,不宜采取过于激进的扩张措施,应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但同时需要高度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首先,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应当更多地关注就业市场的变化,继续实施维持M2增长率相对稳定的货币政策,在此基础上,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

  其次,中国人民银行在运用货币政策展开宏观调控过程中,关注的重心应从短期金融稳定转向长期金融稳定,不应当过多、过广地对出现的局部流动性风险进行直接干预,以免金融风险救助产生道德风险,导致金融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过度依赖,损害央行的信用独立性。

  最后,进一步落实金融改革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其中包括积极推进货币政策调控机制从直接的行政调控向间接的市场调控转变、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完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转型和金融交易可兑换进程等。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p29-3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2.《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2015年货币政策调控过程中可能需要出台一些刺激力度有所强化的措施

  2015年,中国经济运行面临较为严重的下行压力。要继续贯彻“稳中求进”的总思路,保持经济增长率在7%左右,面对通货紧缩引致的种种负面效应,在货币政策调控过程中可能需要出台一些刺激力度有所强化的措施,其中包括:M2的预期增长率可能有所调高,在14%左右(即突破13%的限制);新增贷款规模可能在11万亿元左右(即突破10万亿元的限制),以保障贷款增长率维持在14%左右。另外,在CPI持续走低的条件下,如果CPI增长率在1%左右,那么可能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2次左右,以降低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国际收支顺差数额减少的条件下,可能再次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包括定向降准),以缓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压力。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p3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3.《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当前银行业信用风险持续上升,不良贷款增速明显

  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深入等因素影响,部分行业、部分地区的信用风险暴露仍在继续上升。2014年第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76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4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6%,比上年末上升0.17个百分点。

  如果只从上述数据看,银行业的信用风险还不特别令人担忧。毕竟,无论是与国内历史还是与其他国家银行业对比,1.16%的不良贷款率都算是相当温和的水平。但若做一些结构和动态上的分析,信用风险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或许就不那么令人乐观了。

  首先,从不良贷款数据本身来说。由于五级分类方法存在模糊性,在实践中,一些事实上已经形成风险的瑕疵贷款(如逾期90天以内)并未被算作不良,而是被暂时放入关注类贷款。也有通过展期,将原本可能发生的风险在时间上往后推移,而没有及时提现的情况,等等。而在监管当局严控风险,以及银行绩效考核与资产质量高度挂钩的现实条件下,银行一线也有一定的粉饰资产质量的动机。此外,银监会所公布的统计数据只涉及商业银行,并不包含数量众多(目前超过2000家)的仍未改制的信用合作社,这些机构的资产质量应远低于商业银行。综合以上因素推测,我们认为,目前的不良贷款率数据或许有些被低估。

  其次,局部地区和行业的风险状况相对突出。在整体风险依然可控的情况下,部分地区企业破产、企业主“跑路”的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在小微企业领域,由于银行大量使用联保贷款制度,一家企业违约很容易产生连带的负面效应,造成风险的扩散和上升。目前,周期性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小微企业信贷领域,风险状况尤其值得警惕。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风险成本的显著上升,部分地区的银企关系开始明显恶化,这愈加强化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短期内难有根本性的解决之道。

  最后,从变化趋势看,信用风险的持续上升可能还将维持一段时间。从2011年9月末至今,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已经连续12个季度“双升”,不良贷款率从0.9%提高到了2014年9月末的1.16%。不良贷款余额则从4078亿元上升至7669亿元。从变化率来看,不良贷款余额的同比增速在过去三年中基本维持在15%以上,2013年第三季度以来则超过20%,且逐步加快,2014年第三季度的同比增速达到了36%。环比增长也呈现恶化趋势,2013年第三季度以来,不良贷款余额的季度环比从4%左右迅速上升到2014年第三季度的10%以上。考虑到银行业2014年普遍加大了坏账核销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核销不良贷款约709.93亿元),如果把这部分核销计入,不良贷款(即便是以目前公布的数据为准)的增速会更加惊人。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p4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4.《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2015年将是我国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的重要一年

  2014年8月出台的“新国十条”明确提出了保险业发展的具体数量指标和目标完成时间点,即“到2020年,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而2013年我国保险深度为3.03%,保险密度为1265.7元/人。7年时间,保险深度需增加0.65倍,保险密度需增加1.77倍。若未来7年GDP年均增长率为7%左右,那么,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5%左右,大约是GDP年均增长率的2倍;若未来7年GDP年均增长率为8%左右,那么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6%左右,同样大约是GDP年均增长率的2倍。根据国务院《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中提出的“到2020年,人口总量将达到14.5亿人”估算,到2020年保费收入规模将达到5万亿元左右,同时保险资金运用规模预计将超过20万亿元。与此同时,“新国十条”提出的“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目标,要求我国保险业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需提高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即保险业的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

  总而言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的发展空间仍未被充分发掘,但是行业信任危机、保险费率改革缓慢等制约保险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亟须解决。2015年,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遵循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强化保险的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保障本质,逐步解决制约保险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2015年是实现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启“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发展的关键一年。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p7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5.《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通过金融监管改革释放市场活力,推动金融体系改革迈向更高的层次仍将是2015年金融监管的工作重点

  现有的金融监管改革在实践中已经初见成效,这为未来的金融发展和下一步金融监管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面对中国经济“新常态”的挑战,通过金融监管改革释放市场活力,推动金融体系改革迈向更高的层次仍将是2015年的工作重点。

  从金融监管机构看。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进入实质性阶段;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扩大金融体系对内对外开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继续开展同相应国家开展外币直接交易或是同外国央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第二,银监会将在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的基础之上引导银行业深入改革;引入推出机制和出台破产管理条例,保证银行业稳健运行;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信贷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第三,证监会仍将主要落实监管转型,简化事前准入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丰富债券市场发行主体类型和层次,创新资本市场工具;优先股发行工作不断完善,推进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并出台市场退出机制;沪港通业务的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建立。第四,保监会将着重建立现代保险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巨灾保险在全国更多区域的试点;研究制定负面清单下的监管方式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第二代偿付体系建设。

  从金融监管的具体工作看。首先,互联网金融监管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清醒地认识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础,坚持防范发生金融风险的“底线思维”,正确处理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与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之间的关系,保证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确保金融稳定。其次,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适应了当前金融业的经营特点,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提高金融监管协调的有效性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最后,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金融监管工作将更加公平、透明和重视信息披露,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严厉查处销售过程中的欺瞒行为,使社会大众自觉遵守市场秩序,并参与金融监管工作。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p95-9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6.《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2015年,若监管部门对理财业务实施分类监管和持牌经营,部分银行可能被取消理财产品创设资格

  在假设国际国内政治、军事及经济形势运行平稳,国内财富管理市场尤其是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监管方向无重大调整以及国内财富管理行业竞争格局基本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就2015年银行理财市场的基本情况做如下预测。发行量方面,预计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募集资金规模将继续平稳增长,截至2014年6月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12.7万亿元,相比2013年末增长23.54%,以近两年来的平均增速测算,2014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有望达到15万亿元左右。2015年,若监管部门对理财业务实施分类监管和持牌经营,部分银行可能被取消理财产品创设资格,理财产品合格发行机构的减少,可能对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造成短暂冲击,但对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规模不会构成太大影响。收益率方面,鉴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仍是当前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预计2015年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平稳运行,难有较大抬升,同时伴随着理财业务突破“刚性兑付”向资管业务的转型发展,净值型产品的占比将逐渐提升。市场结构方面,从历史数据来看,2014年上半年,私人银行客户专属产品增长显著,同比增长110.21%,占比由2013年末的4.5%上升至2014年6月末的5.3%;机构客户专属产品的资金余额为3.89万亿元,占比由2013年末的25.88%上升至2014年6月末的30.76%。相较于个人理财产品,2015年机构客户专属产品和私人银行专属产品将有更广阔的增长空间。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p135-13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7.《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风险项目处置将成2015年信托行业焦点问题

  蓝皮书预计,2015年信托市场一方面规模还将有所扩大,但增幅明显回落;另一方面,信托资产的风险积累与暴露还将延续上升趋势,风险项目处置将以较大的可能性成为行业焦点问题,甚至不排除部分信托公司因自有资金消耗殆尽而陷入财务困境。类似于美国次贷危机的交易链条长、风险环节多等成因在信托产品交易中突出存在,目前还缺乏类似于后危机时期的事后矫治措施。因此,随着相关联的传统领域信贷活动进入衰退周期,信托市场的风险暴露进程可能加快。此外,危机意识也将引领信托产品与服务更多地介入优质资产,加速资产置换,即有可能出现类似于衰退时期金融机构“逃往质量”(flight to quality)的紧缩措施。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p14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8.《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A股市场的上证综合指数重上5000点可期待

  展望2015年的股票市场,基本结论依然是乐观的,因为推动2014年股价上涨的内在逻辑因素在2015年不会发生改变。

  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持续放缓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在财政约束上的加强,金融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有望进一步下降,股票市场估值中枢将继续提高。

  随着旨在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一路一带”战略的实施,与此相关的行业将受惠,与该战略有关联的上市公司的赢利预期将好转,进而刺激股价上升。

  蓝皮书指出,沪港通的成功运行使中国股票市场的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短期内对股市有正面刺激作用,国际市场的低成本资金会通过该机制进入中国股票市场,低估值的蓝筹股因此会获得价格提振。另外,随着多渠道拓展股权融资的各项政策的落实,股市将持续活跃,但由于沪港通等新的交易机制的作用,股价会出现新的分化,蓝筹股会获得市场的更多关注。在与香港股市的对接中,如果A股市场实行T+0的制度,则意味着股市可交易资金的倍增,由此,A股市场的上证综合指数突破3000点、重上5000点都是可期待的。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p19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9.《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指出——

  在金融改革深化的过程中,未来商务部和中国银监会监管的租赁公司将合为同一部门监管

  与《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4)》相比,2015年金融蓝皮书在结构、内容和篇幅等方面没有大的调整,报告主要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但根据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状况,在“中国金融市场运行”一篇中增加了“金融租赁市场”一章。这是因为,租赁业在近年的中国金融业中快速发展,各类租赁公司运作的资产总额已在中国金融各业中异军突起,发展速度令人瞩目。我们之所以将其称为“金融租赁市场”,主要是因为中国的租赁业涉及的主要是各类租赁公司。一方面,受监管体制机制制约,尽管它们称呼不同,但所从事的基本属于同类业务,在英文中均以“Finance”表述;另一方面,从未来的发展看,在金融改革深化的过程中,这些分别由商务部和中国银监会监管的租赁公司迟早是要合为同一部门监管的。在发达国家中,金融租赁公司管理运作的资产仅次于银行业,与此相比,中国的金融租赁还处于起步阶段,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当前,我国金融租赁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整个市场处于扩张的趋势之中,不论是企业数量、资产规模,还是业务总量和领域都在逐步扩大。这一方面得益于租赁业自身与实体产业经济联系紧密,市场需求旺盛,另一方面也与行业政策和国家经济环境的利好密切关联。2014年,整个行业不仅在总量和规模上进入了快速发展通道,同时在行业结构的优化以及业务创新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在此背景下,租赁业正值发展新时期,不难预期2015年的融资租赁仍将在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下快速发展。其中,外资租赁企业仍将在行业中占大多数;但在业务总量方面,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依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将会占据行业业务总量的大头;不过,随着市场逐渐成熟以及监管机制的完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未来将是中国租赁业中的又一主力。此外,随着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和尝试,未来一年的此类业务或将出现争相效仿的局面,对此,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市场机制的跟踪完善显得尤为重要,一切都应以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符合市场规律、有助于经济发展、推进行业成熟为目的,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

  (参见《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发展报告(2015)》摘要、p19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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