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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卖家遭团伙诈骗 指责淘宝“风险提示不到位”

  • 发布时间:2015-08-04 10:39:22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谢凌宇

  中国网财经8月4日讯(记者 王颖)日前,中国网财经记者收到独家爆料,有不法分子通过冒充淘宝客服与买家协同作案,诈骗卖家钱财。中国网财经记者调查发现,该作案手法并非首发,往年在淘宝平台便有类似案例发生,且手法熟练。有不少淘宝卖家指责淘宝平台风险提示不到位导致旧案频发、受害者防不胜防屡掉陷阱,淘宝方面表示:“风险提醒只可能到面,不可能到点。”

  新手卖家遭遇团伙诈骗

  作为毫无经验的新手卖家,南京的小张(化名)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其在淘宝开店“解忧养生红糖坊”挂售自制古方特产只是为了方便亲友购买,因此当交易过程中出现有买家截图过来反映宣称“无法付款”时,小张并未起疑。

  “买家发来的截图显示是店铺保证金出现问题,并且要求提供店主QQ号码。可是我的保证金早就交过了。”据小张回忆,提供QQ号之后便有一位挂名“消费者保障专员已认证”自称淘宝客服的QQ号码联系上她,以其店铺保证金异常为由提出远程操作以“开启快速审核通道”,期间分别以审核资金、缴纳保证金、开通“假一赔三担保服务”充值等明目先后让小张转款8000元,并表示将作为“不可动资产”冻结在其支付宝内。整个过程中,起初与小张联系的买家仍在不断弹出消息以及各类截图催促表示“无法付款”。

  “直到最后对方提到要响应工商局的审查再交一万块的时候,我才开始怀疑是不是被骗了。”小张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彼时她便对该“淘宝客服”提出质疑,但该“客服”义正辞严地向小张表达了被质疑的愤怒并发回一张“阿里巴巴中国淘宝工作证件”的截图,图上有蓝底一寸照,还有工号与姓名显示为“075612 张小乔”。

  小张告知记者,虽然最终未缴纳这一万元,但通过咨询其他淘宝卖家以及致电淘宝客服热线,均被告知可能已经遭遇了诈骗,而那几位不断催促表示无法付款的“买家”,被认定很可能是同一团伙的“托儿”。

  至此,这位“淘宝客服”已将小张从联系人中删除。

  “整个过程中我并未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因为此在各处都被提醒过不能泄露个人信息。这次但凡能在淘宝页面上看到过一点风险提醒,我也不会这么相信是自己的店铺保证金真的出了问题。”小张如是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

  淘宝平台是否算“失职”

  对于小张关乎风险提醒不到位的指责,淘宝方面则对记者表示:“网购和线下购物一样,自己及对方可能碰到的风险无法穷举,也没有任何一个电商平台去做这样的风险穷举;也不可能点对点精准推送给所有人,每天不断提醒大家网络上会有这些安全问题,如果一个城市每天都在做这些事情,大家也会觉得这个城市的治安有问题。”

  中国网财经记者调查发现,小张遭遇的并非新发案例,类似作案手法在2012年、2014年皆有迹可循。彼时的论坛回帖中便有人提及诸如“买家支付状况与卖家无关”、保证金如何加入等问题,而被问及这些已发生的案例衍生出的相关问题为何至今未在醒目处加以提醒,淘宝方面表示:“风险提醒只可能到面,不可能到点。可以去关注淘宝110的平台,上面的案例已经非常多。”

  记者寻访多位淘宝卖家,均被告知对于该平台的存在全然不知。小张也对记者表示,从开店到宝贝上新的整个过程,除了提交资料、发布产品以及缴纳保证金以外,并未看到任何“安全提醒”的字样。而对于保证金的问题,更有卖家直接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保证金修改成了现金1000抵押或每年10元购买1000额度保险两种模式,这点我竟是刚刚知情。”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波对中国网财经记者指出:“从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角度说,任何商家都有善意提示消费者对消费商品一些合理注意的义务;从法律角度讲,民法和消法,不管是特别法还是一般法,也都有相关规定。”

  山东长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廷东则对记者表示:“如果淘宝在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或在自身对外公示的规则中有明文提及,则安全提醒就是其法定义务;否则便只能算作情理上的‘义务’,除非其协助诈骗团伙作案,否则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目前,小张已将此案通报至南京市鼓楼区挹江门派出所,正在等待后续处理,截至发稿还未收到任何回应,中国网财经记者数次致电该派出所预留给小张的电话号码,均无人接听。

  淘宝方面则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如果警方需要我们的任何帮助,我们都全部提供。包括提供所有大数据的追踪以及所有的交易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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